为进一步发挥
【资料图】
失业保险助企扩岗作用
鼓励企业积极吸纳大学生等青年就业
近日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发布公告
拟延续实施
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
01
对招用2023届及离校两年内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的16—24岁青年,签订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失业、工伤、职工养老保险费1个月以上的企业,按每招用1人15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
02
政策执行至2023年12月31日。
值得注意的是,1名上述人员的就业参保信息和身份只能由一户企业用于享受一次性扩岗补助,不能重复使用。一次性扩岗补助和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不能重复享受。
问
一次性扩岗补助由谁发放?发放流程是怎样的?
答
一次性扩岗补助采取“免申即享”与“自主申请”相结合的经办模式,按照“方便、快捷、规范、安全”的原则,由企业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审核发放。
省就业服务管理局按月将符合条件的企业名单及补助金额,通过四川就业创业信息管理系统V3.0下发至各地。各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依规严格审核,积极联系企业进行信息确认,经其确认后,及时将补助资金发放至企业对公账户。对没有对公账户的企业,可将资金发放至该企业缴纳社会保险费账户。
各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要开设专门的服务窗口,便于企业线下申领一次性扩岗补助,对企业招用相关人员的身份及参保情况,及时通过信息系统进行审核,并在收到企业申请后30日内办结。
为保障一次性扩岗补助工作顺利开展,公告针对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宣传引导、严防基金风险三方面提出要求。
公告提出,各地要强化全流程核查,统筹推进一次性扩岗补助畅通领、安全办,认真核查部端比对下发的身份不实、跨省(区、市)重复享受等疑点数据,及时追回违规享受的一次性扩岗补助资金,在政策执行过程中遇到重大情况和问题要及时报告。
来源 |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
编辑 | 滕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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