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公积金贷款政策最新消息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更新时间:2023年6月29日
2023年6月28日长沙市公积金中心发布《关于调整商转公业务政策和办理流程的通知》,商转公贷款业务支持拥有唯一一套自住住房的职工家庭申请办理,职工家庭住房套数认定以长沙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的自有产权住房为限,以长沙市住房登记信息查询为准。
结合长沙市行政审批部门关于实行业务预约办理的要求,商转公贷款业务申请办理实施网上预约制,预约渠道:职工通过微信公众号“长沙住房公积金”,注册并登录后进行实名制预约。
>>>长沙公积金关于调整商转公业务政策和办理流程的通知
更新时间:2023年4月28日
2023年4月28日长沙市公积金中心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商转公贷款业务的通知》,新增顺位抵押方式办理商业银行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职工无需自筹全部资金结清原商业银行住房贷款(以下简称原商业贷款)后再转住房公积金贷款。
自2023年5月15日开始实施。
>>>关于进一步优化商转公贷款业务的通知
更新时间:2023年1月30日
职工家庭购买首套房,实施阶段性“可提可贷”政策时间延长至2023年6月30日。即职工家庭2022年8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期间购买首套房,可以申请购房提取,同一套房屋提取总额不得超过购房首付款,同时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长沙关于延长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相关事项的通知
根据《关于统一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省直分中心业务政策的通知》,长沙市缴存职工 (含省直分中心)可贷额度按照借款人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之和的16倍计算。
>>>长沙关于明确2023年个贷倍数的通知
更新时间:2022年10月28日
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定同意长沙市决定开放湘赣边合作城市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湘赣边区域合作城市包括长沙、株洲、湘潭、岳阳、郴州、萍乡、吉安、宜春、赣州、九江。江西省合作城市正常缴存的职工在长沙购房向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公积金异地贷款,本省合作城市正常缴存的职工在长沙购房向湖南省直单位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公积金异地贷款。
>>>长沙关于开放湘赣边区域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的通知
更新时间:2022年7月22日
2022年7月22日,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发布《关于优化住房公积金业务政策和流程的通知》,长沙市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提高至70万元,生育三孩的职工家庭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提高至80万元。
职工家庭购买第二套改善性自住房,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购房总价的60%调整为40%。
职工家庭购买首套房,实施阶段性“可提可贷”政策,即政策实施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职工家庭购买首套房的,可以申请购房提取,同一套房屋提取总额不得超过购房首付款,同时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贷款办理后申请购房提取的,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账户应留存公积金贷款12个月的还贷金额。
相关链接>>>长沙关于优化住房公积金业务政策和流程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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