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上海法院审结了一起因定价错误而引发的涉互联网购物的案件。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2021年度“双十一”购物节期间某日凌晨,原告消费者A女士在被告上海B实业有限公司开设的某网络平台旗舰店内,购买各类服饰共36件,标价合计8万余元,实付价格5000余元。
然而,自次日起,A女士不断被B公司告知因36件商品均出现瑕疵,无法正常发货,并希望A女士自行取消交易。
消费者A女士称,在该大促活动前后,以正常价格购买的商品均能发货,故无法接受被告所谓的36件商品均存有瑕疵的说辞。
2022年3月,B公司方向A女士披露因其公司价格设置错误而无法发货。
闵行区人民法院审理过程中,B公司自愿以订单价格向原告交付26件在售商品,结合商品通常定价、脱销情况等因素确定被告除退还10件商品价款1800余元外,另需向原告支付赔偿款1200元。
网友吐槽,
至少比8万块便宜 结合算下来也就赔了不到一万多
短视频平台很多商家,为了吸睛求点击和关注,经常用“只要一块钱”这种套路。商家耍小聪明,遇到了较真的人。
也有商家吐槽,
其实几率非常大,大促满减叠加店铺折扣加优惠券啥的,有一点看不到就会出现低于进货价。
闵行区人民法院向上海B实业有限公司提出司法建议:
1.严格规范消费信息披露措施。经营者在面向消费者披露商品价格、材质、优惠政策等足以影响消费者缔约意愿的交易信息以及履约过程中突发的履约障碍信息时,须严格审核发布内容,做到信息查有实据、句句有痕,以真诚、主动、及时的服务姿态为消费者营造一个安全、透明的互联网交易环境。
2.建立异常交易预警机制。建议经营者自查自纠,及时建立一套缜密、安全、敏锐的异常交易预警机制。在异常问题发生初期,及时发出预警,第一时间切断异常交易信息发布链接,以有效降低异常交易给消费者带来的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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