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片)
为了督促医疗美容机构合法经营,倡导消费者理性消费,促进医疗美容行业健康发展。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制定发布了《医疗美容消费服务合同(示范文本)》,社会公众可登录市场监管总局官网进入“合同示范文本库”下载查阅示范文本电子版。
据了解,市场监管总局制定发布的《医疗美容消费服务合同(示范文本)》,主要适用于消费者接受营利性美容医疗机构提供的医疗美容服务,对于非营利性美容医疗机构的服务行为也有参照意义。生活美容服务不适用本合同文本。
示范文本由使用说明、特别提示、合同正文和附件等部分组成。特别提示主要是从规范经营行为、预防消费纠纷角度对美容医疗机构和消费者进行提示,提醒消费者应增强对医疗美容服务风险的了解和认知,理性适度消费。并设定了消费冷静期,赋予消费者在冷静期内解除合同并要求全额退款的权利。签订书面服务合同,可以引导规范美容医疗机构经营行为,同时对双方的权利义务予以明确,减少消费纠纷。
根据《民法典》有关规定,合同示范文本为示范引导性质,当事人可协商一致决定是否参照使用合同示范文本。参照示范文本订立合同的,当事人可根据实际约定对文本中的条款进行修改、删减、补充和完善,并自行承担合同订立履行所产生的法律后果。
记者王浩昂莹莹
关键词: